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商品信息发布规范
第一章概述
1.1【目的和依据】
为提高吉达商城开放平台的整体环境,更好地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维护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健康良好的生态秩序,根据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和协议约定,制订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商家(以下简称“商家”)所发布上传的店铺页、活动页、商品主图、商品介绍短视频、商品标题、广告语、商品详情页(以下简称“商详页”,包括商品介绍图片、文字)等。
吉达商城开放平台的影像、图片、设计标准及规范请见《吉达商城影像设计学堂》。
第二章定义
2.1首页商家店铺入口图
制作标准及规范请见《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各品类首页档期图设计规范》。
2.2商家店铺页
商家店铺页是指商家店铺整体宣传的页面,用于热销商品的展示和活动的承接。
2.3商家活动页
商家活动页是指商家用于宣传和开展营销活动的页面,包括首页档期图、图片和文字等宣传形式。
2.4商品标题
标题是体现商品品牌、属性、品名、规格、特征、性能等所有信息的文字。
2.5商品详情页
商品详情页常用于体现商品的成分、性能、功效、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信息。商详页一般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以丰富消费者的视觉体验。
第三章信息发布规范
3.1商品页面不允许出现其他电商平台的链接或信息,不允许出现商家自有的客服、销售电话及售后服务电话、网址、即时通讯账号等联系方式以及商家实体店等未经吉达商城批准的信息;
3.2商品页面宣传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清楚、明白,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表明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附带赠送的,应当明示所附带赠送商品或者服务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利用虚假广告或者通过其他虚假宣传、夸大宣传、欺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3无商标使用权的商家在商品详情描述时不允许在任何位置出现品牌LOGO及商标;
3.4同一商家的同一品牌的LOGO及商标必须体现统一颜色和形式,与商标注册核准的图文或字体样式严格一致,且LOGO及商标不得为水印形式;
3.5商品页面宣传中的所有内容必须与商品或商家品牌介绍、企业信息简介等自身属性相关;
3.6商品页面宣传中不得出现以下内容:
3.6.1商品页面宣传不得含有虚假、夸大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通过商品页面发布的广告内容,不得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的规定。
3.6.2使用驰名商标及国家免检等禁止用于宣传或已经禁止使用的国家认证进行宣传。
3.7商品页面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且能提供有效文件证明该专利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宣传。
3.8商品页面使用的所有文字、图片或短视频,其内容及表意均不得有违公序良俗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发布违反国家主权及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明示或暗示**/软**、淫秽、低俗、恶俗、恶搞等类似的信息或擦边球,不得发布画面不美观、过分暴露/裸露、可能引起观看者不适/反感、指代/暗示人体器官或敏感部位、可能引起特定群体冲突、明示/暗示自杀倾向等类似的信息或擦边球。
3.9不得出现其它(非吉达商城)平台或竞争对手的标识及明显复制、抄袭非吉达商城平台的内容等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
3.10商家不得未经平台允许擅自发布赠品、买赠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3.10.1不得直接发布赠品,一经发布,必须按订单进行履约。
3.10.2不得在某一商品链接页面发布、展示买赠/赠品相关的信息,一经发现,将按照《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的第二章第二节第1.3节的规定处理。
3.11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第四章 处理原则
商家发布的信息如不符合本规范,则参照《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积分管理规则》第二章第二节第1.5条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平台有权按情节轻重程度(以店铺为维度,按违规次数、数量、影响范围、造成后果等进行判定)予以扣分,并处违规商品下架和屏蔽店铺等管理措施进行管控,具体如下:
(1)第一次违规认定情节轻微的,按一般违规,每次扣5分,并予以违规商品下架的处理;(2)第二次认定情节中等的,按一般违规,每次扣12分,并予以违规商品下架的处理;
(3)三次及三次以上认定情节严重的,按严重违规,每次扣25分,并予删除违规商品及7-14日内店铺屏蔽。
除上述处理外,如同一店铺或同一商家多次出现违规发布商品信息的情形,或违规发布商品信息情节特别严重的(包括但不限于引起消费者投诉举报、涉外舆情、监管机构调查等),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按相关流程关停店铺及或清退商家。
第五章 附则
5.1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管理规则生效之日(含当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5.2 吉达商城开放平台可能依据平台运营情况适时修改、补充或更新本规则,并在该规则实施前7天在吉达商城开放规则平台给予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吉达商城开放平台服务的主体。公告期届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接受变更后的规则内容;不接受修改内容的,可选择终止合作。
5.3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吉达商城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酌情处理。但吉达商城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吉达商城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吉达商城开放平台的所有规则及其与吉达商城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5.4本标准于2022年4月15日修订,如果有任何意见,请向400-090-8188进行反馈,我们将针对收到的意见相应调整,如无任何反馈,将于2022年4月23日起生效